苏州时运佳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新建年产200万件新能源电池配件、100件模具加工项目环评公示

【发稿时间:2023-12-21】

建设单位根据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等有关规定,为充分了解苏州时运佳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新建年产200万件新能源电池配件、100件模具加工项目周边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环评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本)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概括

       苏州时运佳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从石中路188号3幢搬迁至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金桥工业园钟塔路86号,租赁苏州国新电子有限公司位于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金桥工业园钟塔路86号新装修厂房的1楼和2楼的部分区域进行生产,租赁面积为5000平方米。项目投资额为500万元,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新能源电池配件200万件,模具加工100件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苏州时运佳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金桥工业园钟塔路86号1幢厂房1楼、2楼

联系人:徐总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苏州启迪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512-65627869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社会关注程度,主要征求意见事项为:

(1)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

(2)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的项目;

(3)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4)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5)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附件下载 : 苏州时运佳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新建年产200万件新能源电池配件、100件模具加工项目-公示稿_已标记密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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