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湖心区水质提升工程—东山通湖河道综合整治工程(二标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次公示

《太湖湖心区水质提升工程—东山通湖河道综合整治工程(二标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次公示

 

【发稿时间:2023-08-16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太湖湖心区水质提升工程—东山通湖河道综合整治工程(二标段)项目

建设单位:苏州市吴中区东山镇人民政府

建设地点:苏州市吴中区东山镇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主要内容包括控源截污工程、河道清淤工程、护岸工程、水系连通工程及水生态修复工程等五类,涉及11个行政村,包括25条河道。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市吴中区东山镇人民政府

通讯地址:苏州市吴中区东山镇人民街2

联系人:宋站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苏州晓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越溪街道友翔路262幢四楼西

联系人:

联系电话:0512-63499591

Email1054069331@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搜集资料、现场踏勘、调查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综合分析(环境措施、污染物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等)得出结论、编写报告书、技术评审、送环保部门审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内容:在现场踏勘、工程分析的基础上,分析本工程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所造成的各类环境影响,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补充措施。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均可以以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4号)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八)征询公众意见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附件下载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