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三明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码头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一次公示

【发稿时间:2025-02-17】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本公司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苏州市三明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码头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苏州市三明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郭巷街道国泰社区227省道东侧(吴江变电站对面)

项目性质:改建

项目投资:1600万元

建设内容:项目改建货运码头并安装配套吊装设备等,共有3个泊位,其中1个1000吨级散货泊位、1个500吨级重件泊位及1个1000吨级待泊泊位。泊位总长度为232米,码头年吞吐量为31.95万吨,主要运输散货(砂石料)及件杂货(重件、变压器设备)。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苏州市三明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总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苏州吴环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濮工

联系方式:0512-65627869

邮箱:617743592@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搜集资料、现场踏勘、调查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综合分析(环境措施、污染物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等)得出结论、编写报告书、技术评审、送环保部门审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内容:在现场踏勘、工程分析的基础上,分析本工程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所造成的各类环境影响,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补充措施。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均可以以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拮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部 第4号)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八)征询公众意见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期限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苏州市三明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2025217


附件下载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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