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翠屏塑胶有限公司年产CPVC塑胶管20万米、UPVC塑胶管25万米搬迁项目全本公示
建设单位根据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等有关规定,为充分了解苏州翠屏塑胶有限公司年产CPVC塑胶管20万米、UPVC塑胶管25万米搬迁项目周边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环评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本)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概括
苏州翠屏塑胶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2月18日,主要生产、销售:塑料粒子、注塑件、模具及配件。原厂址位于苏州市吴中区光福镇福利村翠屏工业小区。苏州翠屏塑胶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07年11月27日通过苏州市吴中区环保局审批,生产规模为年产塑料粒子100吨、注塑件1吨。
由于发展的需要,公司拟搬迁至光福镇工业南区福锦路,租赁光福镇邓尉村经济合作社厂房进行生产,租赁面积约1812.74平方米。搬迁后年产CPVC塑胶管20万米、UPVC塑胶管25万米。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翠屏塑胶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市吴中区光福镇工业南区福锦路
联系人:穆经理
联系电话:18136961215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南京博环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工
联系电话:025-83179600
电子邮箱:miranda_cy@163.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社会关注程度,主要征求意见事项为:
(1)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
(2)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的项目;
(3)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4)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5)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