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巷街道办事处独墅湖中学项目全本公示

(发稿时间:2019-10-22)

建设单位根据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等有关规定,为充分了解郭巷街道办事处独墅湖中学项目周边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环评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本)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概括

结合全区初中教育即将进入生源高峰的发展趋势,为充分满足郭巷街道居民教育资源需求,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郭巷街道办事处计划建设独墅湖中学,即本项目。该项目于2019年2月19日获得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郭巷街道办事处独墅湖中学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吴开管委审[2019]24号)。本项目计划总投资约25000万元,选址位于开发区郭巷街道通达路东侧、东方大道北侧,项目用地面积44244.9平方米(约66.367亩),总建筑面积47850.98平方米,包括教学用房、办公室、生活用房、地下车库及其他用房。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郭巷街道办事处

建设地点:开发区郭巷街道通达路东侧、东方大道北侧

联系人:陆俊超

联系电话:13776010133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苏州吴环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濮工

联系电话:0512-65627869

电子邮箱:617743592@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社会关注程度,主要征求意见事项为:

(1)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

(2)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的项目;

(3)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4)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5)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附件下载 : 独墅湖中学公示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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