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吴中河东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河东污水厂提标升级项目》全本公示
【发稿时间:2020-07-06】
建设单位根据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等有关规定,为充分了解苏州吴中河东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河东污水厂提标升级项目周边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环评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本)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概括
本次提标改造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新建1座4.0万立方米/d的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2座2.0万立方米/d的高效混凝沉淀池,1座4.0万立方米/d的提升水池,1座8.0万立方米/d的加砂加炭澄清池,1座8.0万立方米/d的催化臭氧氧化池,新增臭氧制备间、液氧站及配电间,对原三期配电间进行增容。本次提标升级后处理规模不变,日处理污水仍为80000吨。本次提标升级内容仅包括尾水提标改造和除臭工程,不包括厂外管网的改造工程。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吴中河东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市吴中区郭巷街道尹中南路688号
联系人:方总
联系电话:13915571687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苏州市环科环保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17706133025
电子邮箱:183529555@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社会关注程度,主要征求意见事项为:
(1)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
(2)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的项目;
(3)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4)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5)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