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盛纳米涂层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年生产加工20万片pc制品等项目全本公示
(发稿时间:2021-08-20)
建设单位根据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等有关规定,为充分了解苏盛纳米涂层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年生产加工20万片pc制品等项目周边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环评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本)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概括
苏盛纳米涂层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位于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尧峰西路70号13号厂房三楼,租赁苏州万德福尔镭射激光科技有限公司厂房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建筑面积1035.59m2,总投资600万元。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00万副泳镜彩膜加工、20万片复合材料改性、200万副泳镜片彩膜加工、50万片复合材料功能膜的生产规模。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盛纳米涂层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尧峰西路70号13号厂房三楼
联系人:刘林兴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苏州启迪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工
联系电话:17715145192
电子邮箱:1224239959@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社会关注程度,主要征求意见事项为:
(1)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
(2)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的项目;
(3)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4)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5)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