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拓胜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迁扩建PE膜/袋1300吨、气泡膜/袋500吨项目》全本公示
(发稿时间:2021-5-7)
建设单位根据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等有关规定,为充分了解苏州拓胜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迁扩建PE膜/袋1300吨、气泡膜/袋500吨项目周边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环评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本)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概括
苏州拓胜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原厂址位于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兴东路31号溪上工业小区6栋,原有项目在新《环境保护法》实施(2015年1月1日)之前,已经建成投产,但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属于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中 “登记一批”的登记范围内,项目已于2016年12月通过环保登记,主要生产PE袋1000吨/年。 因企业发展需求,现公司拟搬迁至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兴东路31号溪上工业小区10栋,租用苏州市吴中区越溪街道集体资产经营公司已建厂房进行生产红的,租赁面积约2083m2,总投资1000万元,项目建成后具有公司年产PE膜/袋1300吨、气泡膜/袋500吨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拓胜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兴东路31号溪上工业小区
联系人:倪培元
联系电话:13771852777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苏州吴环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工
联系电话:0512-65627869
电子邮箱:1074090931@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社会关注程度,主要征求意见事项为:
(1)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
(2)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的项目;
(3)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4)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5)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