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头浜生态环境改善工程项目》全本公示
【发稿时间:2021-06-22】
建设单位根据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等有关规定,为充分了解《断头浜生态环境改善工程项目》周边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环评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本)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概括
本项目拟对姑苏区两条断头浜(梅亭苑内河、张家浜)进行生态环境改善提升。梅亭苑内河位于解放西路梅亭苑小区内,南侧外接仙人荡,西侧为京杭大运河,河长约160m,建设内容包括构筑木桩围堰23m、建设生态湿地系统约400m2、基底恢复土方(抛石挤淤)6400m³、湿地基础平整、配套景观绿化1500m2和动力循环系统1套。张家浜位于桐泾北路,北侧为金阊外国语实验学校,东接桐泾河,河长约120m,建设内容包括设置拦截坝18m、建设生态滤床约380m2、基底恢复500 m3、配套沉水植物250 m2和动力循环系统1套。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市河道管理处
建设地点:苏州市姑苏区梅亭苑内河和张家浜内
联系人:姜工
联系电话:13771811877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江苏中升太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99号纳米城14-4
联系电话:15724865733
电子邮箱:1013365061@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社会关注程度,主要征求意见事项为:
(1)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
(2)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的项目;
(3)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4)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5)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