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农新科(苏州)有机循环研究院有限公司环太湖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示范中心(东山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次公示

【发稿时间:2022-08-04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中农新科(苏州)有机循环研究院有限公司环太湖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示范中心(东山 )项目

建设单位:中农新科(苏州)有机循环研究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市吴中区东山镇渡口村工业园内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项目租赁面积约240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量为70t/d,年产有机肥14000吨。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农新科(苏州)有机循环研究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苏州市吴中区长蠡路366

联系人:朱宏岗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苏州吴环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越溪街道塔韵路178号天鸿大厦1111

联系人:谢工

联系电话:18626274845

Email1102116216@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搜集资料、现场踏勘、调查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综合分析(环境措施、污染物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等)得出结论、编写报告书、技术评审、送环保部门审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内容:在现场踏勘、工程分析的基础上,分析本工程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所造成的各类环境影响,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补充措施。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均可以以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4号)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八)征询公众意见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附件下载 : 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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