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有限公司年产146万套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项目公示

【发稿时间:2023-04-18】

建设单位根据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等有关规定,为充分了解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有限公司年产146万套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项目边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环评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本)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概括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9月,位于苏州市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天鹅荡路52号,成立至今仅从事销售,未进行生产,现租用苏州汇川技术有限公司所属B区厂房、苏州市越旺集团有限公司所属C区厂房进行生产办公,租赁了天鹅荡路52号厂区(B厂区)1#生产中心的3F、4F、溪虹路1029号厂区(C厂区)C1#厂房的5F(仅办公),3#厂房的全部、4#厂房的1F、C6#厂房的全部(全部空置),共租赁面积33225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生产146万套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溪虹路1029、天鹅荡路52

联系人:高工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苏州吴环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毛工

联系电话:13901462610

电子邮箱:1441136746@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社会关注程度,主要征求意见事项为:

(1)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

(2)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的项目;

(3)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4)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5)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附件下载 : 联合动力环评公示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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